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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房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 厘定经纪机构备案工作

2023-05-26来源:淄博房产网福建发布房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 厘定经纪机构备案工作

5月23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关于征询《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通报》回应,为强化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省住建厅草拟了《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发表征求意见。

《通知》提及,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专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机构,还包括通过互联网获取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机构,应当遵从本办法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此外,按照管理分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本省房地产经纪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指导、监督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工作。

各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具体实施,并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展开日常检查,对检查中找到的问题和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滋扰、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同时,《通知》表示,对于特许经营有具体界定,房地产经纪机构采取特许经营方式的,特许方应严格遵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合法经营,并不得与未办理备案及信息注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特许加盟协议。网络平台不得为未办理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服务。

房地产经纪机构更改加盟信息的,应该自签订加盟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机构信息变更。

网络平台不得为未进行备案及信息登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服务。

对于网签资格,《通报》具体,完成备案及信息注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申请人存量房网上签约资格。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及信息注册的,各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列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预警公示。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及,本办法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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