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关于确认鲁泰大道快速路建设项目中
鲁泰大道金晶大道互通立交工程项目
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鲁泰大道快速路建设项目中鲁泰大道金晶大道互通立交工程项目合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二)项情形,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启动房屋征收程序,现将房屋征税范围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鲁泰大道以北、淄博华南置业有限公司以南、金晶大道以西、南营社区跨港通项目以东淄博恒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参见附件。
二、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报》(淄政发【2021】1号)规定,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任何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行下列不当减少补偿费用的不道德,违反规定实行的,未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改建、装饰装修房屋;
(二)转变房屋土地用途;
(三)房屋买卖、互相交换、赠予、分割、析产、抵押;
(四)新设立和更改企业工商登记和社会组织注册;
(五)其他减少补偿费用的不道德。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建设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鲁泰大道快速路建设项目中鲁泰大道金晶大道互通立交工程项目房屋征税范围位置图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4月2日